浙江关于西溪湿地电瓶船船餐合作经营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YC012507-116
项目名称:西溪湿地电瓶船船餐合作经营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政府采购项目。
项目需求(概况):为提升电瓶船营收,促进园区餐饮业态创新。本着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招标人用“永福”号电瓶船与餐饮企业合作开展水上电瓶船船餐经营。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
合作期限:总合作年限为二年,合同采用一年一签,根据合作经营状况决定是否续签。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