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乐区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项目名称) 长乐区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公告内容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长乐区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乐区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监理)已由福州市长乐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长发改基[2024]15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区财政统筹列支 ,招标人为 福州市长乐区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长乐区。
2.2工程建设规模:工程造价27191145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
长乐区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及改造污水管道45.51km;其中新建主管长度15.47km,管径为DN200~DN400,管材为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新建接户管长度23.99km,管径为De160~De200,管材为UPVC管;修复现状管道6.05km,管径为DN300~DN500,为HDPE缠绕结构壁管(B)型。建设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1座,规模为45m3/h。招标内容:长乐区重点区域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含主材采购)。
2.4 建筑安装工程费:27191145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取费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363929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 / 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 / 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365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设计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