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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5 数据编号: 8818176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福建光泽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一期)(第2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泽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一期)已由光泽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光发改审【2024】306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福建省光泽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福建省光泽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福建省光泽县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骏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光泽县工业园区;
2.2 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20864847元(含暂列金984040元、暂估价20000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光泽工业园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内容包括:对金岭园部分企业门前公共雨污水管修复改造、金岭园部分企业雨污水管修复改造、初雨池改造提升、两个园区的水质监测以及金岭污水处理厂消缺整改;园区水务物联网平台软硬件建设以及三年运维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并以施工图为依据,实际施工过程中需变更的,以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出具变更为准增减工程数量;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可承担本项目;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市政工程和机电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086484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2025年12月20日前必须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和需具有中国环境服务认证的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营服务一级证书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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