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市秦都区仓宏路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阳市秦都区仓宏路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已由咸阳市秦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咸秦发改[2024]15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咸阳市装备制造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咸阳市装备制造产业园内。;
2.2 工程规模:该项目是对咸阳市秦都区仓宏路片区排水防涝设施进行建设,共涉及仓宏路、汉陵路、天惠路、帝王路、陈家台路、玉珠路6条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改造DN600mm~DN1500mm雨水主管道3286m,并设置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2.3 项目投资总额:224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86734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咸阳市秦都区仓宏路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标段编号: E6104003516p5bdl6slj001;标段类型: EPC;;
2.6 招标范围:标段1:本项目是对咸阳市秦都区仓宏路片区排水防涝设施进行建设,共涉及仓宏路、汉陵路、天惠路、帝王路、陈家台路、玉珠路6条道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DN600mm~DN1500mm雨水主管道3341m,并设置检查井、雨水口等附属设施。;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咸阳市秦都区仓宏路片区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总承包(EPC):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与【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资格:
(1)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需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经理。
(2)拟派施工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施工负责人或项目经理。
(3)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但须满足相应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