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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6 数据编号: 882127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天津海油发展-天津院炼化智能水处理加药装置采购专有协议


海油发展-天津院炼化智能水处理加药装置采购专有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天津院炼化智能水处理加药装置采购专有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天津院炼化智能水处理加药装置采购专有协议
项目概况
现需针对中海油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炼化智能水处理加药装置采购需求,签订3年(1+1+1年)期年度协议。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天津院炼化智能水处理加药装置采购专有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7381/01
发标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主要技术规格
炼化智能水处理加药装置,2500×2000×1500(mm,W×D×H)/材质:碳钢,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订单签订完成后30日内送货,具体交货期以买方通知为准。
交货数量
炼化智能水处理加药装置45套(年协项目,“预估需求数量”是根据实际需求估算的,主要用于报价及价格评议,不代表实际采购数量,实际采购数量以“订单”约定为准。招标人不承诺最低采购数量。)。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中国海油在职员工(不含正式派出的)未有在投标人单位担任股东、法人代表、董事、监事和其他任职人员的情形。
3.3 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要公开):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水处理装置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为发票,需提供与合同或订单金额一致的所有发票扫描件,发票无需用户签字或盖章。)。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国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盖章,国际贸易合同应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 到货验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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