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唐河县开发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唐河县开发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唐河县开发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已由唐河县发展改革委员会(审批文号:经唐发改投资〔2025〕30号,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502-411328-04-01-815876)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财政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唐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唐河县龙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全流程电子辅助招投标。
二、项目概况及编号
2.1工程名称:唐河县开发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
2.2招标编号:thggzygcjy-2025-042
2.3招标金额:4753.071409万元
2.4建设地点:唐河县开发区。
2.5项目概况:本工程涉及开发区工业路、谢源路、星江路、唐飞路、盛居路等5条道路排水设施改造,建设内容主要包含新建雨水管道,新建雨水管渠,河道清淤清通等。
2.6招标范围:
施工标: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工程内容;
监理标:施工阶段和缺陷责任期内全过程监理服务;
2.7工期:施工标段:210日历天;监理标段:随施工工期;
2.8质量要求:合格。
2.9标段划分:共划分为二个标段:
一标段:唐河县开发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施工标;
二标段:唐河县开发区排水设施建设项目监理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段资质要求:
3.1.1报名企业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
3.1.2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出具的拟任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1.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3.1.5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3.2 监理标段资质要求:
3.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2.3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2.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5具有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信誉良好(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从成立之日算起);
3.2.6投标人出具的无行贿行为承诺(承诺对象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监理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