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深州市南部区域骨干渠道排涝能力提升建设工程监理预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深州市南部区域骨干渠道排涝能力提升建设工程监理预招标已由深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以《深州市数据和政务服务局关于深州市南部区域骨干渠道排涝能力提升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深数政(投资审)字2025第8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深州市水利局,按照《衡水市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衡数政规【2024】2号)规定进行预招标,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本工程对小铁路排干(四千渠一分干至班曹店排干)、郎子桥排干、李村排干3条干渠以及9条支渠进行清淤疏浚,长度合计65.05km;对干渠穿越村庄段及凹岸险工段进行岸坡防护,两岸防护长度合计28.953km,新建涵洞长度 958m:拆除重建生产桥45座,过路涵洞23座;改建渡槽3座;新建倒虹吸2座;新建数字李生以及水利信息化预警系统平台。
2.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深州市境内,包含小铁路排干(四干渠一分干至班曹店排干)、郎子桥排干、李村排干3条干渠以及9条支渠。
2.3监理服务期限: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止
2.4质量标准:合格
2.5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的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结算期质量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及协调等相关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
(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