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西柯街道浦头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项目雨污水改造、道路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EPC+O)(重新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柯街道浦头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项目雨污水改造、道路改造及环境整治工程(EPC+O)(重新招标)(项目名称 )已由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西柯街道浦头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雨污水改造工程投资概算的复函(同发投函﹝2025﹞36号)、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西柯街道浦头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道路改造工程投资概算的复函(同发投函﹝2025﹞42号)、厦门市同安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西柯街道浦头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环境整治工程投资概算的复函(同发投函﹝2025﹞4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西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投融资项目,招标人为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西柯街道办事处,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厦门建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方案设计及批复/初步设计及批复) ,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 5206.77 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建设地点:厦门市同安区西柯街道浦头社区;
2.2 项目建设规模:
(1)项目建设内容包括西柯街道浦头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雨污水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雨污水改造工程”)、西柯街道浦头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道路改造工程(以下简称“道路改造工程”)、西柯街道浦头社区城中村现代化治理环境整治工程(以下简称“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及概算投资如下:
1)雨污水改造工程:①雨水工程:De75雨水立管3.366千米,DN200-DN1500雨水管6.001千米,排水沟0.639千米,雨水检查井270座等;②污水工程:De75~De160接户管11.628千米,DN200-DN300污水管11.773千米,污水检查井876座等。概算总投资为2511.7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用2098.44万元;
2)道路改造工程:路面修复约2710平方米、加铺沥青约41528平方米、路缘石2202米、标线1942.2平方米、凸面镜53套、路灯191套、壁灯72套等。概算总投资为1007.3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49.73万元;
3)环境整治工程:硬化铺装44673.38平方米、路缘石21633.55米、树池300.3米、挡墙179.1米、水沟1086.9米、电力套管15461.8米、现状公厕改造1座、增设垃圾屋1座,高杆灯6套及部分绿化工程等。概算总投资为1687.6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1435.07万元。
(2)主要运营管理内容包含:1)大物业的管理服务;2)可运营资产的统租、改造及运营。
(3)本项目工程建设部分概算总投资约为5206.77万元,建安工程费约4383.24万元。运营部分大物业管理服务费约650万元(其中约390万元从原来关于环境卫生、综合巡查、垃圾清运、垃圾督导等由城建公司承接的管养事项经费下达给街道,用于补助大物业运营,其余部分由运营单位承担)(由招标人根据批复文件中的内容填写);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但不仅限于:
1、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踏勘、溯源、利旧检测等各专业技术方案经济性分析、设计文件汇总,编制技术规范并配合业主及各主管部门进行前期手续办理、资料报送、图纸送审(如需)、施工期间的指导和配合服务及相关的各项专家论证等;为完成本项目概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费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的所有设计工作,结合本项目雨污工程以及本社区范围内涉及的强弱电、给水、燃气等专项工程完成社区管综一张图设计工作。
2、施工: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施工图纸所载明的雨污水改造工程、道路改造工程及环境整治工程,设施设备恢复、占道手续等本项目概算批复建筑安装工程所包括的全部工程内容,制定并落实保障项目周边环境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的专项方案,并取得有关单位审批的所有工程的施工。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采购: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所包括的全部工程材料和设备的采购(含运输、保管、安装、调试、培训等)。
4、运营:
(1)大物业的管理服务:提供包括但不限于:1)环境服务包含:道路清扫及清洗、垃圾分类及收运(日常和大件垃圾)、街道四害防治、公厕管养;2)秩序服务包含:车辆管理(外来车辆及居民车辆管理、非机动车停车管理)、街道干线动态巡逻(占道经营、私搭乱接电线、小散工程巡查等)、消防安全(义务消防勤务、占用消防通道、灭火器材检查等);3)工程服务包含:基础设施的全周期维护(定期巡查路灯、道路、公共器材等的损坏情况、零星工程维修)。
(2)可运营资产的统租、改造及运营:村庄红线范围内统租统管,含林下经济商业板块,养老、社区食堂、教育、托幼半公益性板块,社区停车场、充电桩管理等绿色产业板块,危房等低效用地等可运营资产可由本项目中标人进行投资建设、改造及运营。
5、其他:工程竣工验收及为保证竣工交付使用而进行必要的准备等工作。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工作,由中标人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按招标项目实际情况要求编写),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5109.26万元。其中:
(1)项目建设部分最高投标限价:4459.26万元(含设计费);
(2)大物业管理服务费最高投标限价:650万元;具体计算方法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