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弋江区毓秀路与漳河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项目招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WH090FJ25EP0435
二、项目名称:弋江区毓秀路与漳河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块项目
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毓秀路与漳河路交叉口东北侧地;建设规模:占地约63亩,容积率≤2.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计容建筑面积约为8.44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为11.05万平方米,包括基坑支护、地下车库及人防工程、室内装饰装修、海绵城市、地源热泵、室外附属配套(消防、道路、雨污水、景观、绿化、智能化、供水、供电、燃气、三网通讯、电房等)等;本工程代建纬二路,自花津南路至漳河路,道路长约589m,道路红线宽约15m,含跨河桥涵一座,宽约20m;代建规划支路,自纬二路至毓秀路,道路长约235m,道路红线宽约18m,含跨河桥梁一座,宽约25m,具体以实际测量为准。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道路建设内容包含排水、绿化、照明、交安设施等。代建绿地总建设面积约为11000㎡。水系总建设面积约为13000㎡,原白马浅湾小区北侧地块重新开挖河道;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计划工期:730日历天。
2.标段划分: / 。
3.合同估算价:55930.99万元,本项目以费率形式报价,最高投标费率100.00%。报价格式为**.**%(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满足
(1)和
(2)和
(3)
(1)工程勘察须具备以下①或②或③资质: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资质及以上;
③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资质及以上。
(2)工程设计须具备以下①或(②和③和④)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
④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符合下列条件: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
3.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