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令第87号)《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等相关文件要求,经医院研究决定,现对光明区妇幼保健院空调清洗消毒维保服务项目进行院内采购。特邀请合格投标人前来参与。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GMFY-2025-005FW
2.采购项目:光明区妇幼保健院空调清洗消毒维保服务项目
3.项目性质:服务类
4.预算支付上限金额:56000元
5.评审方法:综合评审法
6.采购人的具体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它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资料扫描件,原件备查;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参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参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公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参与公司近3年内(如公司成立不足3年,自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犯罪记录和不存在处于被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内情形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函)。
5.信用情况:根据“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情况,由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的企业信用信息资料截图证明(截图时间需在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日之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7.参与公司须在报名时候按照以上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备查。参与投标公司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将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三年内禁止参与光明区妇幼保健院采购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