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内丘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内丘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内丘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内丘县城区排水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复文号:内发改审批【2023】99号;核准文号:内发改招投【2025】1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超长期国债资金和财政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国有资金占比 47% ,财政资金占比 53% ,招标人为 内丘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 8713.16 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雨水工程、污水工程、路面恢复工程以及购置相关配套排水防洪设施等工程。其中:①雨水工程。共在9条路范围内实施,管线总长度约6776米。②污水工程。共在6条路范围内实施,采用污水管径D500-D600,污水管线总长度约4924米。③路面恢复工程。拆除9条道路现状水泥砼路面,全部恢复为沥青路面,并配套建设相关内容。④排水防洪设施。购置防洪排涝设施移动泵车2套、龙吸水1套。 建设地点: 内丘县城区,文昌街(胜利路-北环路段)、文源街(胜利路-北环路段)、邢瓷大街(北环路-李阳河段)、复兴街南段(康庄路-河村段)、复兴街北段(扁鹊大道-公园路段)、公园路(邢瓷大街-朝阳街段)、朝阳街(胜利路-北环路段)、解放路(朝阳街-小东环段)、小东环(解放路-胜利路段)。 建筑功能:完善和优化内丘县城区排水系统,以满足道路及地下通道应急抽排需求。通过以上设施改造完善城区基础设施,改善城区人居环境,提高排水系统承载力,从而提升城区防洪排涝能力,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2)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300.01 万元。其中:勘察:72.33万元;设计:227.68万元。
(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其中:勘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完成。设计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历天内完成。
(4)其他: 标段划分:1个标段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招标范围为本工程的全部勘察工作、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后续配合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资质要求:
(1)勘察资质: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