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经济开发区石墨新材料(双碳)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招标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公开招标、邀请招标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经济开发区石墨新材料(双碳)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进行公开招标,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棱经济开发区石墨新材料(双碳)污水处理厂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
2、项目编号:0222FW20251896
3、建设地点:马桥河镇新站村
4、计划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住建部门审核通过
5、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以及相关服务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6、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7、采购预算:62万元
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2、供应商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及其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连续3个月(2025年4月-2025年6月)社保记录(提供任一保险记录证明材料均可,成立不足3个月的供应商,按营业执照成立日期的次月起提供)。(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需提供“6类情形人员”非承诺形式的相应证明材料及该人员与投标单位企业的合同关系)
(4)拟派各专业技术人员应配备齐全,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能力,履约期间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及采购人要求增加相应技术人员。(提供承诺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供应商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