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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7 数据编号: 8835733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四川富顺县沱江流域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公告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富顺县沱江 流域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四期(充电桩一期建设)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富顺县沱江 流域生态修复及环境综合整治项目(项目名称)已由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205-510322-04-01-802171】FGQB-013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富顺县兴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富顺县兴顺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自贡市富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205-510322-04-01-802171】FGQB-013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扬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富顺县城区。
2.2 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完成富顺二中停车场、北湖公园停车场、富顺衡川中学西侧停车场、邓家湾停车场、富顺海棠锦城停车场土建及充电桩等设备安装工程,同时建设雨棚、监控、导视、停车场道闸等配套设施。包括120KW双枪充电桩4套,7KW交流单枪充电桩4套,600KW超级充电桩(液冷)5套,共57把充电枪(具体实施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以建设单位审定为准)。
2.3 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划为施工一个标段,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示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90日历天。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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