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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7 数据编号: 883833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二期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二期
一、招标条件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科右前旗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二期,经科右前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旗发改(2023)244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二、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科右前旗
2.2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验收合格要求。
2.4招标控制价:67355826.90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以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 网(www.creditchina.gov.cn);
3.3投标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三年内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渠道中国裁判文书网;裁判文书网主页>>案由:刑事案件>>对单位行贿>>;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报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
②联合体各方均需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④由联合体投标的,必须由牵头人下载文件等招标事宜,牵头人未办理而由联合体其他成员办理的,将导致联合体投标被拒绝,联合体成员必须办理 CA 锁;
⑤如果不是联合体投标的,则不需要提供联合体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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