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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7 数据编号: 883857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四川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上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九寨沟工招〔2025〕21号2025-07-1716:35:00



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上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二期)Ⅲ标段 (项目名称)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嘉陵江流域白水江九寨沟县县城上游段水生态保护修复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九发行批【2020】161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建设资金来自 __上级资金及地方政府配套_(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生态环境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九寨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九发行批【2020】16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同元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阿坝州九寨沟县县城上游白水江河道沿线店坊坝段、沙坝村居住区、两河口处等;
2.2 建设规模:沙坝段居住区点位生态修复、两河口段生态修复、店房坝段生态护岸三个点位的生态修复。详见项目清单;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4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5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合格)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3.1.2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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