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灵台县独店配水站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独店配水站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甘肃省2021—2023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有关规定,甘肃嘉佳浩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受灵台县水利工程建设站的委托,对“灵台县独店配水站工程设计项目”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项目名称:灵台县独店配水站工程设计项目
二、项目编号:GSJJH-2025-011
三、最高限价:该工程设计费不超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1至4部分(建筑工程、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金属结构与安装工程、施工临时工程)的4.0%。
四、采购需求:
1.建设内容及规模:瓦峪水厂新建3000m3蓄水池1座,新建管理房1座,拆除水塔1座,新建引水主管3500m(PE100级DN160mm,1.6MPa)至张鳌坡村,饮马沟社新建分水井1座,中庆新建分水井1座,增加4台潜水泵;从瓦峪水厂新建引水管线230m(PE100级DN75mm,1.6MPa)接瓦峪村西湾社原有管线;从瓦峪水厂新建管线310m(PE100级DN75mm,1.6MPa)接五里铺原有管线至苟家庙;新建引水管线1500m(PE100级DN90mm,1.6MPa)接大户彭村老庄社水塔,新建阀井2座,新建分水井1座;新建管线1600m(PE100级DN75mm,1.6MPa),新建阀井2座,新建分水井1座。编制完成该施工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阶段设计工作。
2.采购内容:采购一家设计公司,编制完成该施工内容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全阶段设计工作。
3.质量标准:按照国家设计规范及标准达到方案设计合格等级。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报告及编制,经有关部门审查后,15日内完成补充修改工作;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工作进度以满足招标人要求为原则。
5.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共选择一家中标企业。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