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浪底葱沟一级加压站环境整治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小浪底葱沟一级加压站环境整治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 KF025YX049
1.采购方式
本采购项目为小浪底葱沟一级加压站环境整治项目,采购人为黄河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计划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100%。该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已就绪,具备采购条件,河南省机电设备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现采用公开询比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小浪底葱沟一级加压站环境整治项目。
2.2 项目概况:小浪底葱沟供水系统一级加压站(简称:葱沟一级加压站)该站始建于90年代初期,运行已超过30余年。其位于黄河南岸小浪底坝后旅游区南裹头附近,是保障小浪底工程正常运行的重要供水基础设施之一。该站由1座蓄水池、一座泵房建筑、一座配电室、院区和周边围墙组成,围墙用砖砌体和金属围栏构成。
2.3 采购范围:葱沟一级加压站的围墙、蓄水池保温墙、场地、排水沟等进行维修。详见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
2.4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和采购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2.5 缺陷责任期:项目通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6 计划工期:120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发出开工令载明时间为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 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3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 在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须具有1项不少于30万元及以上与本项目类似的环境整治项目业绩,以合同为准;
3.1.5 拟派项目经理在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须担任过一项不少于30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定义见3.1.4之规定)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供应商须提供合同,须能体现其姓名及所担任的职务等信息,如不能体现须提供业主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拟派项目经理须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项目经理须为与供应商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在职员工,且由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会保险(提供劳动合同及投标截止日前近六个月社保连续缴纳证明);
3.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只能有一家参加报名;
3.1.7 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采购人组建的评审小组在评审时自行查询)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3.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3.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3.2 为本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3.3 被责令停业的;
3.3.4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报价)资格的;
3.3.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3.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成交)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4. 采购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