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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8 数据编号: 884171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水文设施迁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水文设施迁改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水文设施迁改工程EPC总承包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农经[2024]5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涿州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及地方财政,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涿州市水利技术推广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小清河分洪区建设项目水文设施迁改工程EPC总承包2 、工程规模及建设内容:主要涉及琉璃河上码头自记井,码头水文监测缆道,码头水位站,小清河郎庄水位站,北拒马河涿州水位站,刁窝水位站,胡良河东鹿头水位站共计7处水文设施。
3 、建设地点:涿州市域内。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用勘察设计-施工 EPC 工程总承包,包括
(1)勘察部分:本项目施工图阶段勘察工作;
(2)设计部分:完成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工作,承担后续施工过程中与设计相关的配合服务。
(3)工程施工部分:完成该项目的施工,根据审核通过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完成全部工程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其他服务。具体内容如下:承包人应按照本项目的全部内容、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及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施工图阶段工程勘察、测量、施工图设计及全部后续设计服务工作及配合、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审批、图纸审查等其他服务内容)、采购及施工(包括工程施工、建设工程其他工作、竣工验收、联合验收、交付,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维修其任何缺陷及质量问题)试运行(若有)、竣工备案及后期相关手续等全过程工作,以及其它为实现本工程建设目标所应实施的全部工作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
(1)勘察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2)设计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文设施)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企业应具有主管部门核发有效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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