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彭阳县南关街、香源街等市政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监理1-2标段招标公告
彭阳县南关街、香源街等市政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
监理1-2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彭阳县南关街、香源街等市政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项目名称) 已由彭阳县审批服务管理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彭阳县南关街、香源街等市政排水管网及设施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彭审批发〔2025〕75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超长期国债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彭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彭阳县县城
建设规模:改造兴彭大街(皇甫路-安定路)、南关街、香源街、三泰街、和平路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道路恢复工程等。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的监理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全过程同步进行
标段划分: (如有)本项目共划分五个标段,其中:监理二个标段,
监理一标段:(施工1标段的监理)。
监理二标段:(施工2-3标段的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 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