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关于2025年度鹿城区生活有害垃圾处置服务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温州市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温州市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
项目名称:2025年度鹿城区生活有害垃圾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5年度鹿城区生活有害垃圾处置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12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2025年度鹿城区生活有害垃圾处置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812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一、单一来源申请理由:为了实现生活有害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温州市鹿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处计划选定一家专业有害垃圾处置单位,负责鹿城区内生活有害垃圾的处理工作。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生活有害垃圾的处理必须遵循污染防治的相应规定,并符合《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温州市清废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8]136号)中提出的“危险废物不出市、固体废物不出县”的原则。因此,供应商的污染处理设施必须设在温州市境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