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经北四路(下穿京港澳东-二十大街)道路及新建雨水工程(二十大街-潮河)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经北四路(下穿京港澳东-二十大街)道路及新建雨水工程(二十大街-潮河)建设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经北四路(下穿京港澳东-二十大街)道路及新建雨水工程(二十大街-潮河)建设工程项目已由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 以 郑经经发审(2024)15号、郑经经发审(2025)110号 文件批准建设,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统一代码为:2310-410100-04-01-999197,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经北四路(下穿京港澳东-二十大街)道路及新建雨水工程(二十大街-潮河)建设工程项目;
2.2项目编号:郑经建招字(2025)第31号 交易编号:25-GC-0531
2.3项目概况: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北四路道路工程(下穿隧道东一京珠东环路)位于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为东西向城市次干路,红线宽40m,横断面规划为40m=5m(人行道)+14m(车行道)+2m(中央分隔绿化带)14m(车行道)+5m(人行道),工程西起下穿隧道东,东至京珠东环路。本工程规划道路全长514.91m。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建设地点:项目位于经北四路,西起下穿隧道东,东至京珠东环路;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8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10确定中标人: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及定标办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3.3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投标时提供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4信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