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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18 数据编号: 884860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云南D53A00825001301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公告


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提质增效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标段)已由官渡区发展改革委(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名称或单位名称)以投资备案证(2503-530111-04-02-390940)(批文名称、编号及文件等)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全额出资(资金来源),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招标人为昆明通用水务自来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建设地点:官渡区春城路252号。
2.2 计划工期: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起180日历天内完工交付。
2.3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符合《工程结构通用规范》(GB55001 -2021)验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抗震通用规范》(GB55002-2021)、《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 (GB55003-2021)、《钢结构通用规范》(GB55006-2021)、《混凝土结构通用规范》(GB55008 -2021)、《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55030-2022)、《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GB 50093-201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18)、《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GB50231-2009)、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国家、地方现行相关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2.4 其他内容:
(1)计划工期:监理工程师下达开工令起180日历天内完工交付;
(2)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包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计划工期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3.招标范围及招标规模
招标范围:昆明市第五自来水厂提质增效工程项目涉及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范围应涵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的承包范围的主要内容等详细说明)。
招标规模:工程主要建设水厂泥水系统,包括滤池冲洗水澄清回用以及气浮排泥排渣水的收集、脱稳、浓缩、调质、脱水、污泥输送及存储。工程主要实施高效澄清器、隔渣排泥池、浓缩池、储泥池、排泥井、分离水收集池、污泥堆场等构(建)筑物,并改造现状机修车间为脱水间,其中
(一)改造内容为:1.气浮池改造(包括:刮泥机刮板改造、气浮反应区排泥控制改造);2.回收池改造(包括:现状潜水泵及其管路改造,实现排水泵与回收泵的互用互备);3.现状阀门检测中心改造为脱水间(包括:PAM制备、稀释、投加单元,脱水机、相关设施设备及配电系统、控制系统、仪表等)。
(二)新建工程为:1.隔渣排泥池1座,单座有效容积约800m?;2.高效澄清器1套,处理规模250m?/h;3.污泥浓缩池2座,采用泥渣回流斜板浓缩池对排泥池泥渣、澄清器底泥进行浓缩,设计处理量100m?/h;4.储泥池1座,污泥储存调质池,容积约100m?;5.新建气浮排泥井2座,单座井尺寸2.00m×2.00m×2.00 m(H)(尺寸以施工图为准)。
(三)污泥处理系统为进泥泵及管路建设,PAM配制、稀释及投加系统,脱水设施,螺旋输送机及其附属设施,分离水收集池及其设施设备等。
(四)新建配套电气系统(为相关设备供电,包括:线路敷设、接线、调试,电气柜及就地控制柜安装调试等)。
(五)仪表及自控系统(包括:1#、2#、3#气浮池反应区排泥阀控制方式的调整及其相关措施,新建构筑物及配套设施、脱水间相关系统及设备的控制、新建控制系统应接入水厂现有控制系统并与系统相兼容等)。
(六)厂区总平面为:总平面管线新建及改造、道路绿化破坏及恢复等。工程总投资估算1,505.4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约为1304.22万元(其中含甲供材料约180万元)(招标规模应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从业标准,包括招标项目面积、高度、跨度、金额等内容的详细说明)。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
详细资质要求:?有          □无
投标人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_施工总承包_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_三级及以上  其他资质:/
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资格:注册建造师_二级注册建造师_市政公用工程  其他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返聘证明材料即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并附书面承诺。
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为投标人正式职工(具备与投标人签订的在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返聘证明材料即可)复印件或扫描件);
财务要求:2021至2023(年份要求)有效的财务报表。
企业业绩要求:?有             □无
企业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5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1-1,业绩内容为工作内容含污泥处理工程,证明材料需体现污泥处理工程,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有             □无
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个数不小于1,合同金额(万元)不小于500,合同签订时间不小于2020-1-1,业绩内容为工作内容含污泥处理工程,证明材料需体现污泥处理工程及项目负责人姓名,需提供合同协议书和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人员配备要求:详见《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信誉要求:
(1)当前未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
(2)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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