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管网部分山城片区)招标公告
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管网部分山城片区)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管网部分山城片区)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E09021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信息技术产业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业主自筹,招标人为南靖信息技术产业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城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山城镇;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地理位置位于漳州市南靖县,主要设计内容是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管网部分山城片区),主要涉及山城片区(包括雁塔村、下碑村、山苑村、钟古村、桥头村、葛山村、下潘村、鸿坪村)污水管网工程、管槽开挖时路面破除及修复工程。本次设计的污水管道建设总长度约为58.5公里(含接户管),管道设计管径为DN100~DN800,管道主要沿现状村道敷设,管道主要采用直接开挖施工工艺,局部不具备开挖条件的管段采用微顶管或水平定向钻施工工艺;同时本次管网工程配套建设6座污水提升泵站,其中最大规模为东大路雁塔污水提升泵站,设计日提升规模为1520立方米/天,共设置2台污水提升泵,采用一用一备运行模式。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50782698元(含暂列金242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九龙江西溪水质提升雁塔污水处理厂及配套设施(管网部分山城片区),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可承担直径1.5米以下污水及中水管道”;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3000万元属于大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大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50782698元(含暂列金242万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