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热力生产提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 石家庄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热力生产提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家庄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热力生产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已由 赵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赵行审投资核(2024)1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扩建1台750t/d机械炉排焚烧焚烧处理线、1条200t/d垃圾渗沥液处理系统和1套150(2X75)t/h锅炉补给水处理系统。项目配套新建化水车间、渗沥液处理站、点火油罐、工业固废燃料库、1#转运站、2#转运站、80吨地磅及输送栈桥等。建设地点: 石家庄中科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属厂区内 。计划监理服务期:自2025年8 月 15 日始,至2026年 9 月 14 日止,共13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进厂时间为准,各阶段服务时间节点参照开工时间相应调整。
2.2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建筑/结构、安装(含垃圾焚烧发电各专业设备安装、联调联试和联合试运行)等工程以及厂区及外部连接道路、桩基、地基处理、地面硬化、建筑物室内/外精装修、烟囱拆装工程、网架拆除及恢复等工程施工全过程监理,提供从监理合同签订起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档案资料验收合格、工程结算期、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间的监理服务。除上述工作范围外,监理人还须按委托人的要求提前进场参与开工前期的准备和筹划工作,协助委托人制定工程管理办法、各参建方职责及有关事务性工作等。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电力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