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阳原县大田洼乡小田洼村、山兑村土地节水灌溉提升改造等4个项目项目管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阳原县大田洼乡小田洼村、山兑村土地节水灌溉提升改造等4个项目项目管理已由阳原县人民政府以.,阳政批[2025]4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阳原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阳原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阳原县大田洼乡小田洼村、山兑村土地节水灌溉提升改造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和其他工程等。“阳原县三马坊乡二马坊村、东城镇东城村土地节水灌溉提升改造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变配电及电气控制设备及其他工程等。“阳原县东城镇石板梁村、东六马坊村等土地节水灌溉提升改造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其他工程等。“阳原县东城镇东城村、卡窑村土地节水灌溉提升改造项目”:土地平整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变配电及电气控制设备及其它工程等。
2.1.2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全部资料止。
2.2招标范围:本工程实施阶段(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竣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及招标人安排的与本项目有关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项目采购管理、监理管理、造价管理、施工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管理等,并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资金安排、合同、环保、信息等管理和控制,直至办理竣工验收和竣工结算等实施过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并组织协调各方面关系,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系统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开标当日现场查询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