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东营工程分公司农副产品仓储集配中心项目生产设备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ZT14SZ-WZ-2025-015
1.采购内容:
YJSCSB01包件包含(对虾加工、液氮速冻设备)、米厂设备、烘干车间及平房仓配套设备、冷库制冷设备、污水处理设备等共计5台套(5种车间)设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农副产品仓储集配中心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东营市河口经济开发区海盛路以东,北一路以南规划片区内,总用地面积105590.4平方米。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报价物资生产厂家需具备近年类似产品的生产经历或相关的销售业绩。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存储和运输能力,具有完整的供货服务体系,必须保证现场生产的正常进行。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相关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