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朐沃源热力有限公司换热首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SGC-LQ-2025-002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朐沃源热力有限公司换热首站及配套管网建设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临朐沃源热力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临朐县。
2.2建设规模:需要在沃源热力厂区内新建换热首站,2025年满足300万㎡供热能力,并配套铺设沃源热力公司至联科新材料公司DN800和DN900热水管道各1条,管沟总长约4公里,联通东城热电公司热水主管网。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为监理。
2.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4587.19万元。其中:
2.4.1EPC工程总承包标段:4551.52万元,其中:设计费93.00万元;建筑安装工程费4458.52万元。
2.4.2监理标段:建筑安装工程费审定值的0.8%。
2.5计划工期:自监理人下达开工令之日起75日历天内完工并达到验收条件。其中:设计进度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2.6招标范围:
(1)EPC工程总承包:包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竣工图编制、相关后续服务以及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的货物采购及安装、自控、土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其他未明确的内容由招标人与投标人协商确定。
(2)监理:包含但不限于对应本项目全过程建设实施、竣工和缺陷责任期阶段等的监理工作及招标人要求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其他工作。
2.7设计质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标准和要求;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验收达到国家规定合格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3.1.1投标人应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3.1.2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期内的公用管道GB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执业资格证书;
3.1.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施工负责人;
3.1.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三家)。
3.1.6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
3.2二标段(监理):
3.2.1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2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2.3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