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设备材料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7-21 数据编号: 886079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中国化学工程集团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寨南路快速路-泵站设备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公告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金寨南路快速路 (石门路-深圳路) 景观、建筑立面改造EPC项目
泵站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NCCCG-JZNLXM-WZZB-2025-01)
1.招标条件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寨南路快速路 (石门路-深圳路) 景观、建筑立面改造EPC项目(招标编号:CNCCCG-JZNLXM-WZZB-2025-01)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所需主要材料(见附表一)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2.1项目概况
肥西县派河大道下穿京港高铁积涝点治理工程,主要内容为新建雨水泵站及雨水压力管道等附属设施建设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为:新建d1200雨水顶管140m;1400雨水顶管130m;DN1200雨水压力管道220m;新建立交雨水泵站1座;泵站箱变一处;泵站进场沥青道路长50m,宽4m。
2.2招标内容
详细清单及招标文件售价见附件一。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3.2 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
3.3 生产能力要求:产能需满足采购物资需求;
3.4 财务能力要求:必须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5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需满足相关国家规定的标准,且满足项目施工需要;
3.6 环保要求:生产设备符合国家及当地环保要求;
3.7履约信用要求:履约信用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安全、质量和环保事故、合同争议纠纷引起的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
3.8 其他要求:
3.8.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相应工程标段承包人或者承担本项目的设计、监理单位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
(3)被责令停业的;
(4)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5)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6)两个及以上投标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生产企业与其代理商;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7)申请人被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所属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 “不良企业(个人)名录”或“供应商黑名单”中,不得参与投标。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