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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21 数据编号: 886150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南永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永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商丘市生态环境局永城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城市第二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工程
2.2招标编号:永工程【2025】012号;永财公开招标采购-2025-26
2.3建设内容及规模:反硝化深床滤池工艺、提标改造巴氏槽、提标改造泵站、提标改造电气、提标改造土建(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永城市境内
2.5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
2.6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7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5291413.26元(其中分部分项工程费:4397637.64元,措施费(不含安全文明施工费):12036.54元,安全文明施工费:31823.05元,规费:3010.35 元,税金:436905.68元,专业工程暂估价:410000元,暂列金额:0元);
2.9招标范围及内容: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10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11质量要求:合格
  2.12评标和定标方法:评定分离,评标办法:采用“合格制+合理低价+综合评审”的方式。定标办法:采用“票决法”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提供电子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4年6月1日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网络查询结果为准)。
 3.3业绩要求:自2022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具有一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或城镇污水处理厂技改工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或协议书、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资料)
 3.4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财务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财务状况良好说明书,格式自拟),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和纳税社保证明材料。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应提供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ngcjs.hnjs.henan.gov.cn)查询投标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信用记录,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重点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中被限制或者禁止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严重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后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做在投标文件中。
  3.5.2投标人被吊销许可证件、营业执照,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取消投标资格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5.3投标人需承诺遵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且未被列入尚在执行期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6 其他要求:
3.6.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为准,查询内容须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或投资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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