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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21 数据编号: 886403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博望区城市排涝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及博望区城镇污水管网整治提升(二期)项目EPC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皖E0-18-2025-0269
二、项目名称:博望区城市排涝整治提升工程项目及博望区城镇污水管网整治提升(二期)项目EPC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马鞍山市博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新314省道与永新路交叉口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对博望区范围内市政雨水管网缺陷点改造修复;改造小区排水管网约13.65公里;整治疏浚排涝通道约10公里;增设移动泵车2台;对丹阳污水处理厂覆盖范围内的丹阳镇镇区范围内市政道路污水管道进行整治提升约4.53公里等。本项目最大管径为DN2000。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博发改函(2025)337号、博发改函(2025)339号),项目统一代码:2401-340506-04-05-876861、2404-340506-04-05-522792。
3、投资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为14175.32万元。
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组成。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2176.82万元。
其中:
(1)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下同)最高投标限价为240万元。
(2)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下同)最高投标限价为11936.82万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42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46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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