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永靖县2025年发展类村庄乡村建设项目(北部片区)资格预审公告
永靖县2025年发展类村庄乡村建设项目(北部片区)资格预审公告
永靖县2025年发展类村庄乡村建设项目(北部片区)由永靖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永靖县2025年发展类村庄乡村建设项目(北部片区)实施方案》的批复文件永发改审〔2025〕27号文件批准建设。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一、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永靖县2025年发展类村庄乡村建设项目(北部片区)
2.建设单位:永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建设地点:永靖县刘家峡镇
4.资金来源:财政衔接资金和东西部协作资金解决。
5.概算投资:总投资774.7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0.34 万元
6.建设规模:新建市政道路长度为995.999米、给水支管1037米、给水入户管378米、污水管道709米;安装太阳能路灯27盏;配套排水边沟长度为1721米、建设给水阀门井及钢套管、污水检查井及钢套管、护面墙90米、波形护栏435米、防护栏杆125米等其他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实施方案)
7.计划总工期:70日历天(含冬休期)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5年8月28日-2025年11月05日
8.标段划分:/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安全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注册造价师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施工员和质量员须为市政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信誉要求:信誉良好
6、投标单位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名单查询结果(以资格审查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7、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8、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住建厅智慧住建的门户网站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