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药同煤总医院平旺院区污水站委托管理运营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国药同煤总医院平旺院区污水站委托管理运营项目
谈判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中招辰丰达招标有限公司受国药同煤总医院委托,对国药同煤总医院平旺院区污水站委托管理运营项目组织谈判采购,兹邀请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国药同煤总医院平旺院区污水站委托管理运营项目
2.2 项目编号:ZCFDAFW2507020338
2.3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包含对污水站内进行装修改造、设备更新、污水处理工艺优化、系统升级及后期运营维护等,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4 运营服务期限:5年
2.5 质量要求:经处理后的污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预处理标准要求,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