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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22 数据编号: 887148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东城厂综合楼楼顶防水整治项目项目公告

比选文件
本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东城厂综合楼楼顶防水整治施工项目,项目业主(招标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南川污水处理厂东城厂综合楼楼顶防水整治施工项目
2、比选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对原楼顶鼓包、起壳、开裂,导致严重渗漏的防水卷材进行彻底清除;废弃材料装袋清运;重铺设基层,消除无尖锐突起及松动颗粒,女儿墙、管道根部防漏处理,防水卷材铺设及验收均按(GB50207-2012)标准规范执行,施工完成后清理杂物和垃圾并处置,确保符合环保要求。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3、技术要求:
按照《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12)相关规范执行。
4、工期: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内完成
5、施工地点:南川污水处理厂(东城厂)
6、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质量按(GB50207-2012)相关验收规范要求,达到质量合格标准。
7、质保期: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8、结算原则:本项目的单价为中标综合单价,工程款支付及最终结算时按中标价格(或下浮比例)及本招标文件约定的相关计价方式按实结算。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鲜章)
2、投标人具备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接到质量报修通知后,应在 1 小时内作出响应,在 2小时内派遣有经验的维修人员到现场提供免费维修服务,并连续进行直至修复。质保期内出现故障应在 2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4、投标人如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除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5年4-6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5、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6、信誉要求(以下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1)若投标人违反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负面清单管理办法》规定且在处罚期内的,按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公告后附“违反规定投标人”名单进行评审)。
(2)自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若投标人在参加各类招投标活动及中标合同履行有效期内(包含但不限于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或控股企业)被查实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以不正当理由拒绝与业主签订合同、交付的产品及服务质量存在问题等不良行为,以及自2019 年 7月1 日至本项目中标合同签订日为止近5年可归责于投标人的重伤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以有权部门出具的行政处罚、事故调查报告、事故通报等为认定依据)和近3年因投标人及其相关方【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管理人员、雇员、分包商等】原因造成安全环保事故的,招标人有权按废标处理或取消其中标资格或有权随时解除合同终止合作关系,由此产生的风险、损失、费用、责任等均由投标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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