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给水工程(第十七批)一超流态混凝土桩基础专业分包工程采购公告
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操作规则指引(试行)》及附录《询比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对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给水工程(第十七批)一超流态混凝土桩基础专业分包工程组织询比采购。
1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项目名称:哈尔滨城市环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给水工程(第十七批)一超流态混凝土桩基础专业分包工程
1.2项目编号:0222GC20250295
1.3建设规模:三水厂新增排泥水系统处理绝干泥量43.7吨/日,保证率87.2%。新建排泥水处理间1座,建筑面积6489.90平方米,包括排泥水池、污泥浓缩池、污泥平衡池、污泥脱水间及配电值班室等;新建排泥水上清液水池1座,占地面积148.40平方米;配套建设排泥水进水管线、回用水管线等配套管线。 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建成后工业水处理能力6万立方米/天,其中浊度小于5NTU 的工业水,规模为1万立方米/天;浊度小于50NTU的工业水,规模为5万立方米/天。新建门卫室
一、排泥水池及回收水池、综合净水车间、污泥脱水间、雨水提升泵池、稳压配水间、清水池、锅炉房、门卫室
二、送水泵房、吸水井、中控室、污水提升泵房、电缆沟。
1.4建设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三水厂现有厂区、哈尔滨市道外区七水厂现有厂区内
1.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 2025年8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8月20日
1.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1.7采购范围:三水厂升级改造排泥水工程、哈尔滨七水厂改造工程超流态混凝土桩(含所用辅材、机械、机具等)
1.8采购预算:423160.85元(含税等一切费用)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2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
2.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可开具9%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或已开具的9%增值税专用发票清晰复印件)。
2.4提供2020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一项30万元以上桩基工程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等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
2.5信誉要求(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承诺书或相关网页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