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灵宝市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A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及室外收集管网EPC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灵宝市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A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及室外收集管网EPC项目,招标人为河南省灵开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债资金,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方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灵宝市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A区)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及室外收集管网EPC项目
2、项目编号:LBGZ[2025]190-GC040
3、建设地点:三门峡市灵宝市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城东片区纬七路与 209 国道交叉口西北角。
4、项目概况:新建一座工业污水处理厂,总用地面积 92081.23 平方米(138.12 亩),建成后日处理3200吨专业电镀废水集中处理站;新建室外污水收集管网约11000米,专用电镀废水收集。项目建设内容以招标人最终确认的施工图为准。
5、招标范围:完成灵宝市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一期(A区)污水处理厂工程及室外收集管网工程设计、采购、施工。
(1)设计:包括实现功能需要的全部施工图设计及后期服务等。
(2)施工:工程建设所必须的全部生产及辅助建构筑、设备设施、生产系统等的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承担项目厂址红线内所有项目的设备设施采购、工程施工、调试、试运行、验收、移交、性能测试、操作人员培训和维修手册编制等工作,还包括质量保证(保修)期内对上述工作中表现出的任何缺陷进行修复和维护的指导工作;竣工验收合格至最终移交之前的所有检验、检测、检查;配合项目发包人完成项目环保验收、全面验收、最终验收及后评价并完整归整项目档案资料。
6、资金来源:专项债资金,已落实。
7、项目估算额:7000万元
8、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应规范、标准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且应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工程所有物资采购前必须经业主书面确认并保证质量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9、计划工期:210日历天
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2.1设计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其他资质要求:承担本项目设备供应及安装调试任务的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人员配备要求:
3.1拟派项目责人具备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企业需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2设计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筑师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3.3施工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具有环境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养老保险证明。
4、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已有年份提供,若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