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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5-7-22 数据编号: 887508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公告

塔城地区塔城市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 65420125072200397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地区塔城市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文号:塔地发改项目〔2025]66号)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总投资2802.3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塔城市
2.项目规模:新建管径DN300-DN800聚氨酯直埋式保温供热管网5.48km x2及配套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0125072200397001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塔城市2025年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EPC+O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运营管理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后期运营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运营范围包括: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自负盈亏),委托运营期限为5年。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9月30日
总工期: 41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含)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运营单位需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6)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在本单位2025年任意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有能力主持本项目全部工作的人员,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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