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琼海市分公司2025年塔洋河通信基站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公开询比(询价)公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琼海市分公司2025年塔洋河通信基站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有意向的单位参加询比(询价)采购活动。
1.采购项目简介1.1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琼海市分公司2025年塔洋河通信基站防洪影响评价采购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5607)
1.2采购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琼海市分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采购人自筹,且已落实。
1.5标包划分:不划分
1.6成交单位数量及成交份额:一家,份额100%
1.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40000元,若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2.1采购内容:提供涉水工程建设可能对河道泄洪、河势稳定等方面影响的论证材料,并提交拟采取的补救措施等有关文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水行政许可》,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2.2采购预算:不含税预算金额为240000元。
2.3实施区域:琼海市,具体以采购人指定地点为准。
2.4合同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2.5时效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个工作日报告报批稿并向主管部门报批。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技术标准及中国铁塔的各项技术规范要求。
2.7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不含税总价240000元,若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资格要求33.
2.
3.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3.1.1营业执照: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依法登记注册的证明材料。
3.1.2财务要求:供应商承诺成交后向采购人开具符合采购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证明材料:供应商须提供相应的承诺函并加盖单位公章。
3.1.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至少具备一项同类项目业绩。
证明材料:
(1)合同关键页;
(2)合同对应的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前述证明材料(发票除外)须加盖甲方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章。
注:
(1)以采购订单或结算文件或发票的时间和金额为准(若同时提供多个不同类型的证明文件,则以时间早者为准)。
(2)项目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合同金额(若有)、签字盖章页;
(3)若以合同对应的发票作为证明材料,则发票须同时满足:a、开票时间应不早于合同签订时间,且处于【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区间内;b、发票购买方、发票销售方应与合同有对应关系;c、发票为未冲红发票。
(4)因证明材料不全或无法清晰辨别而无法确定是否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业绩,有权不予认可。
3.1.4控股关系:
(1)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2)供应商的股东全部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供应商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响应。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6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6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