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市井十洲城(一期)景观工程(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井十洲城(一期)景观工程已由泉州市丰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闽发改备[2024]C020111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十洲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十洲城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泉州市工程建设监理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街道后埔片区,规划海丝大街南侧、经五路东侧、丰海路北侧、经六路西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1477.9086万元,园林景观的面积约29640.4㎡,其中:首层:18204㎡,商业屋面二层至四层:8196㎡,办公屋面四层至顶层:3240.4㎡。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不限于本工程范围内的雨污管道、雨污管井、各类景观给排水;海绵城市;景观道路(基础、铺装及划线标识)、水景、办公楼屋面花园,办公楼露台景观,商业屋面景观、廊架、雕塑、景观小品制作安装;种植土的采购、运输、平整、回填及换填、堆坡造型、苗木采购、种植与养护;园林构筑物及配套水电工程、景观照明系统;景观范围内所有工作井(雨污水、燃气、自来水、电力、通信等)的加高和设计要求的装饰井盖等。具体工程内容为发包人招标时所提供图纸、工程量清单和附件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包括施工过程中工程变更约定的最新工作内容)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政府部门的报建及报验工作;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约为1477.9086万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总造价约为1477.9086万元。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4779086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35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按合同协议书中合同工期的约定;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工程质量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园林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等国家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检验的合格标准,其中绿化种植工程成活率应达到100%。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高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