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浦城县南浦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D-24-1地块)工程总承包补充通知及答疑纪要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浦城县南浦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D-24-1地块)工程总承包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浦发改〔2025]基字105号、浦发改〔2025]基字10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浦城县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项目投资估算或投资概算金额概算总造价为45850.33万元,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项目建设地点:浦城县皇华山路西侧、南浦支路东侧及丹桂河北路南侧;
2.2 项目建设规模:地块用地面积约19633平方米,设置5幢高层住宅及底层沿街商铺;项目总建筑面积约66485.71平方米;层数最高25层;建筑高度最高79.70米;项目概算总造价45850.33万元,其中工程费23982.43万元,建设工程其他费用19684.55万元,预备费2183.35万元;具体详见初步设计及概算。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工程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包括浦城县南浦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D-24-1地块)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的工程总承包任务。具体内容如下:①设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浦城县南浦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二期)-(D-24-1地块)红线范围内的初步设计优化(若需要)、模拟清单编制(若需要)、施工图设计(含专业工程及专项工程的方案及深化设计)、后续服务(含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施工图设计须整体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BIM技术管理对建设内容进行设计,并在施工阶段将BIM技术由设计向深化设计延伸,实施BIM场景;开展BIM技术和BIM管理在设计过程中的深度运用,根据项目特点策划并实施BIM应用场景,持续将BIM模型数据向施工图设计阶段传递延伸。在设计的专业协同和交付过程中积极应用BIM正向技术和BIM管理,提升专业间提资效率、达到设计阶段成果可视化、工程量把控,提前解决图模对应性问题,减少图纸错漏碰缺,保障项目设计合理性和工期目标的圆满实现,费用包含在总承包费中。②施工范围:施工期间的临时用水、电以及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全部建筑安装工程项目和配套建设工程项目及环境保护项目等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工程、给排水及消防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电梯工程、夜景亮化工程、道路、停车场、围墙、大门、水泵房、生活蓄水池及室外给排水、电力、弱电管网、供配电、安防系统、小区景墙、污水处理设施化粪池等,最终以经审核后的施工图及浦城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审核后工程量清单为准(不包括:高低压配电)。③采购范围包括:本工程所涉及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调试、备品备件准备及售后和保管(不包括:高低压配电)。④中标人必须负责做好分包单位(若有)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主管部门竣工备案验收。⑤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⑥本项目应当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促进项目建设提质降本增效,推广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BIM)技术,实现设计、生产、施工、运维等环节数据互通共享,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发包人要求”;
2.4 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24594.8507万元,计算方法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或计划开(竣)工日期为60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有)实施过程中应根据发包人要求的节点进度完成相应工作内容;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其中:2.7.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设计文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制定的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办法和发包人要求,并能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2.7.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达到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3采购质量标准:必须采购原产、正宗品牌设备或材料,采购的设备或材料必须符合发包人要求及有关部门制定的质量规范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的以下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