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胜嘉苑一期工程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大胜嘉苑一期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大胜嘉苑一期工程已
平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2207-330482-
04-01-319108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业主为
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
司,招标人为
平湖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
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
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大胜嘉苑一期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
91761.51万元,工程概算
91761.51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
66175.24万元,建设规模:
本项目建设3幢地上17层、8幢地上18层的主体建筑,地下设1层
地下车库,局部2层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153874.6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696.99平
方米(住宅面积102082.06平方米,物业经营用房505.11平方米,物业管理用房436.65平方米,
社区居家养老用房352.45平方米,社区服务用房773.24平方米,公共文化设施用房193.95平方
米,配电房及开关站等其他配套面积1224.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177.65平方米(地下人防
面积8846.18平方米,地下非人防面积39331.47平方米),机动车位1283个,非机动车位2118
个,相应建设配套绿化、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
331.47平方米),机动车位1283个,非机动车位
2118个,相应建设配套绿化、道路、围墙等附属设施。,建设地点:
位于当湖街道前进大道北侧、
南市路东侧。
2.2招标范围:
大胜嘉苑一期工程建筑工程(含桩基、基坑围护、公共区域装饰)、室内安装
(包括给排水、电气、消防、通风排烟、空气源热水器、电梯、智能化、抗震支架等)、室外附属
(道路、景观绿化、雨污水、海绵城市、围墙、游乐设施、室外给水、景观水电、室外综合管线、室
外智能化等)、充电桩、光伏设备、泛光照明、标识标牌、标志标线、交通设施、导视系统等施工图
所有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变配电设备、燃气、通信接入、表前供水(含表)不计入本次招标范
围的内容纳入总承包管理、协调、服务范围,由投标单位在报价中自行考虑总承包服务费,结算时不
作调整;施工过程中中标总承包单位也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各专业分包单位收取配合、服务费。建设
用地上现有苗木移植不计入本次招标范围的内容也不纳入总承包管理、协调、服务范围。,招标标准
预算价
60724.2664万元。
2.3施工总工期:
930日历天。
2.4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5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