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吕四港环抱式港池东港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航道清淤工程项目(锚挺)租赁
公告标题:吕四港环抱式港池东港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航道清淤工程项目(锚挺)租赁
公告内容:吕四港环抱式港池东港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航道清淤工程项目(锚挺)租赁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所属项目吕四港环抱式港池东港区基础设施工程(二期)航道清淤工程项目已由所属地人民政府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锚挺租赁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本工程位于南通市启东市吕四港经济开发区吕四港作业区东港池,位置位于启东吕四镇吕四港作业区内,利用辅助锚挺配合辅助锚挺,进行疏浚作业。
结合码头工程建设需要,本疏浚工程主要疏浚施工区域为码头前沿及顺岸泊位部分疏浚区域,总长约1365米,总宽约120米,疏浚至-6.0米(当地理论最低潮面,下同);
为保障现状围堤的稳定和安全,疏浚底高程取-6.0m,参考周边卫华等项目,采用辅助锚挺进行疏浚,超宽取4m,超深取0.4m,疏浚边坡取1:5。
2.2包件划分及招标范围:
招标内容:租赁1艘主机功率在700kw以上的施工辅助锚挺,船龄小于15年。
2.3招标工期:
租赁工期暂定为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租赁时间3个月,具体进退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船舶离场后不计算租金。计费租赁起始时间、租赁时长以现场招标方实际计量确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项目设备租赁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3)资质条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和操作人员需具备国家部门规定的各种有效证照,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证、机械安全证书、身份证、特殊工作操作证、上岗资格证等。
(4)体系认证要求:拥有完整的“三标管理体系”认证,具有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体系认证证书,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体系认证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