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新都区卫生健康局新都区2025年城市供水水质第三方检测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2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新都区2025年城市供水水质第三方检测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5年07月15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更正内容
(一):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
七、其他要求”中:★1、成果文件归档:供应商每期检测完成后,于次月5日前,将相应的检测报告原件(或电子版)及本期检测的相关资料等,按采购人要求提供。
更正为:
★1、成果文件归档:供应商每期检测完成后,应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检测报告和月度总报告送采购人处存档待查。
更正内容
(二):
原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章 技术、服务及其他要求”“3.2.技术要求”“
七、其他要求”中增加:★12、供应商应主动接受部门综合监督,严格履行合同,承担对二次供水环境卫生状况进行检查,依据相关卫生规章、标准、规范,使用标准检验方法开展采样检验检测活动。供应商承诺:检测过程合法、真实、科学、有效,建立从原始采样记录、样品移交、检验过程、质量控制、出具报告全流程可追溯系统,依法出具检验检测报告,做好室内质控,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针对此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电子印章,否则响应文件作无效处理)
更正内容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