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污泥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HBZHX-202500617
项目名称: 石家庄高新区住房建设和城市管理局污泥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 33000000.00
最高限价: 最高单价限价645元/吨(以60%含水率计量)
采购需求:根据《河北省城市市政污水污泥处理设施运行监督管理办法》《石家庄市污泥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实施分工方案》等文件要求,拟通过政府采购方式委托第三方单位对石家庄高新第一污水处理厂产生的一般固废污泥进行脱水(至60%含水率)、外运、焚烧处置。
合同履行期限: 一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40%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60%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应具备污泥脱水设备投放能力,将污泥自含水率约98%脱水至60%及以下,其中污泥调理药剂不得使用粉煤灰、石灰等成分不明或影响热值的材料,药剂投加量不高于含水率60%污泥重量的10%;
(2)应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运输车辆应具备封闭运输能力,同时应具备GPS或北斗等定位系统;
(3)应具备一般固废污泥的焚烧处置能力,如电厂焚烧、水泥窑协同焚烧、建材利用(烧结砖)等焚烧方式,提供污泥处置单位排污许可证、环评报告关键页及环评批复,环评报告关键页中应有利用或处置污泥相关描述;本项目相关污水处理厂收水含有部分工业污水,故污泥处置不接受堆肥、土地利用和填埋等非焚烧处置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