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晴隆县北部及南部乡镇供水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晴隆县北部及南部乡镇供水工程设计、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贵州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2504-522324-04-05-715032(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晴隆县西泌河水电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与业主单位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按文件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晴隆县花贡镇、中营镇、茶马镇、大厂镇、紫马乡、碧痕镇;
2.2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约31396.43万元,
2.3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规划用地面积总计55460m2(83.19亩),建筑面积总计约8094.52m2;新建净水厂4座 ,供水总规模为19000m3/d,其中 :花贡镇及中营镇7000m3/d、茶马镇6000m3/d、大厂镇3500m3/d 、紫马乡2500m3/d ;新建供水管网总计719396米 ,其中输水管线DN2 50-DN300PE管及钢管共计29297米,配水管网De25~De250PE管及钢管共计690099米;新建提升泵房总计13座 ;新建100~1000m3水池总计28座。
2.4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并提交最终审核通过的所有成果文件及施工图审查合格书),施工(包含土建、安装、装修、配套设施、调试、造价试运行移交等全部工作)各承包人对各自所承包相应项目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承担相应的责任;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独投标人或联合体【联合体资质要求:联合体中负责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联合体成员必须具有相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建筑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