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中海炼化-中海沥青装置污水VOCs治理设施采购公告
中海炼化-中海沥青装置污水VOCs治理设施采购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中海沥青装置污水VOCs治理设施采购
工程项目名称
中海炼化-中海沥青装置污水VOCs治理设施采购
项目概况
《石油炼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0-2015含2024年修改单)要求“一级好氧生物处理池(不含)前含挥发性有机物、恶臭物质的废水集输、储存和处理设施应密闭,密闭后废气应接入有机废气回收或处理装置,其大气污染物排放应符合表3、表4的规定”,因此中海沥青各装置区含油污水池需开展密闭及废气排放治理,减少装置区现场异味排放。 中海沥青需对各装置区污水系统中的含油污水提升池全部实施密闭,设置废气收集管道,废气靠自压经管道排放至后续可移动式无动力吸附设施,经过吸附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至环境。同时设置一处集中再生系统,配套一定数量备用可移动式吸附设施,定期(根据废气具体排放浓度情况,不同点位周期不同)对移动式吸附设施更换及再生解析处理。
项目所在地
山东省/滨州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中海炼化-中海沥青装置污水VOCs治理设施采购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7584/01
发标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主要技术规格
(1)废气组成:装置污水产生的废气;
(2)废气排放标准: 排放口控制指标表污染物因子苯排放限值小于4mg/m3;
(3)设备技术要求:移动式废气收集治理设施含吸附罐DN1200mm×1800mm30413台、脱硫罐1200mm×500mm×500mm30413台及移动式底座等,成撬供货。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交清
交货数量
1套(含施工安装)
招标范围
中海炼化-中海沥青装置污水VOCs治理设施采购
出资比例
100%
生产能力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集成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投标人为分公司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则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对于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予认可,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2)投标人属性 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集成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以自己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的,不能再将此货物同时授权给其他投标人参与投标,否则相关的所有投标将被拒绝。如投标人为其所在集团公司内唯一负责销售的销售公司则视投标人为集成商(投标人应提供能够证明上述事项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