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环保工程(隔声窗)施工项目公告
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环保工程(隔声窗)施工项目YL-YZ421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已由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苏发改基础发〔2021〕963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以苏交建许字〔2023〕00285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交通工程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保工程(隔声窗)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总体概况
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路线起自与沪陕高速交叉处的铜山枢纽北侧,向南从枣林湾世博园东南侧经过,连续跨越胥浦河、宁启铁路、328国道,以隧道方式穿越扬州化工园区后,上跨356省道,穿越龙山森林公园后,止于长江北大堤,接在建龙潭长江大桥,全长约12.4公里。
2.2本次招标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项目为仪征至禄口机场高速公路沪陕高速至长江北大堤段环保工程(隔声窗)施工项目,共分1个标段,即YL-YZ421标段,桩号范围为K14+900.000-K27+786.892,隔声窗实施面积约为12895㎡,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3招标范围
原窗户设施拆除、隔声窗设施安装、窗框窗台恢复及全过程安装协调。
2.4计划工期
2025年8月至项目交工验收,具体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单位条件: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以下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资质之一:
A.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B.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C.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完成过隔声窗工程施工项目或单项合同不小于2000㎡的金属门窗工程施工项目。
(3)其他:
A.注册、登记情况
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B.安全生产要求
a.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省级及以上住建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自2023年1月16日《省交通工程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及明确生产安全事故处罚措施的通知》(苏交建质〔2023〕9号)发布以来,投标人不存在因自身或其劳务合作单位在发包人建设管理项目(如果有)现场发生由应急管理部门牵头调查处理的人员伤亡事故而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a)发生致死1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b)发生致死2人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2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发生致死3人及以上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d)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5年内(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为准)不得参加发包人组织的招标项目的投标。
C.信誉要求
a.投标人在最近一期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等级评价不得低于C级(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等级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