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新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新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项目名称)
新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标段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无锡市滨湖区数据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新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锡滨数投许〔2025〕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注:未成立项目法人的为项目业主)为无锡润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无锡润泽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代理机构为无锡市中信天成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新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施工(标段名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新港河(横大江~太湖)。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总投资金额、总工期:总体建设内容:拟实施新港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岸坡清杂、新建木桩护岸、种植沉水植物、安装曝气增氧设备以及岸坡绿化等,涉及河道长度约1160米。总投资金额:492.51万元。总工期:90日历天。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对应投资金额:492.51万元。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工期每拖延一天的赔偿金额是以中标价的万分之五来计算。误期违约金的最高限额为中标价的5%。
养护期:2年(完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5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水质养护质量标准:合同完工验收合格后,河道水质年平均达到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质标准。
绿化养护质量标准:一级养护标准。
如不能达到上述要求,业主按合同要求扣除违约金。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
(2)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只需提供从成立之年份起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经理要求: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本单位注册满三个月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5)其他人员要求:提供投标人项目部所有成员(至少需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附项目部成员名单) 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会保险证明指《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25年4月—2025年6月三个月的缴费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2025年4月—2025年6月连续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其中,项目经理年龄不应超过 65 周岁,已退休但未满 65 周岁人员可提供退休证和相关劳动证明,其他人员年龄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安全员不得在其他项目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