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5-7-24 数据编号: 8896037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苏如东县河口镇镇区水环境提升工程总承包


如东县河口镇镇区水环境提升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工程名称:如东县河口镇镇区水环境提升工程总承包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如东县河口镇。
2.招标范围:河口镇冯家小院、建宾饭店、河口大桥南侧公厕、景安、货场连接线及园中路等6处污水管网建设。
3.工程规模:工程造价约389万元。
4.质量要求:①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方案通过供电部门的批准及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的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②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和地方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一次性通过验收。
5.工期要求:75日历天(其中包括完成方案优化及施工图设计并经审查部门审查通过的时间。)

三、企业、项目负责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①、②两项资质:①项: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项: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和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须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若投标人不同时具备上述①、②两项资质条件的,可组成联合体投标,构成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3家,并明确各自承担的责任和义务(联合体主体单位必须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环境工程专项(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双方(包括联合体主体单位及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单独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且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规定。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2)设计负责人:具备环境工程专业或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则以毕业证书专业为准);
注: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可兼任。

(3)施工负责人: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须在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不得为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本企业董事长或本企业总经理;
注:职称证书须为人社部门或政府职称评定部门颁发,专业以职称证书为准。(若职称证书不能反映专业的,需提供能反映上述专业得职称评审表或学历证明),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