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宁校区化粪池、井清淤及管道疏通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江宁校区化粪池、井清淤及管道疏通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在南京市建邺区云龙山路89号龙湖时代上城1栋29楼(南京江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8月 4 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NJJC-2025ZB0732(校内编号JSHY2025149);
2.项目名称:江宁校区化粪池、井清淤及管道疏通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项目预算总金额:人民币30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10万元/年,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
6.采购需求:江宁校区化粪池、井清淤及管道疏通进行服务,具体详见第四章项目需求;
7.合同履行时间:服务期三年,综合评价合格后合同一年一签;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成立不满一年则无需提供,否则视为未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相关加盖公章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或印花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或不良征信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承诺书原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符合并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