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海油发展-节能环保公司循环水一体化节能设备购置
海油发展-节能环保公司循环水一体化节能设备购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节能环保公司循环水一体化节能设备购置
工程项目名称
海油发展-节能环保公司循环水一体化节能设备购置
项目概况
本项目计划对气分丙烯循环水系统、气分戊烷循环水系统、常减压循环水系统、三催循环水系统、3#循环水系统、新厂区4#循环水系统进行一体化节能改造。需针对目前循环水各个系统耗能环节,进行局部能耗分析,并充分考虑到各耗能设备间的相互影响,结合各循环水系统实际运行工况和生产实际需求进行循环水系统一体化节能优化设计,出具各循环水系统节能方案和节能设备,设备包含高效水泵及高效水轮机、仪表、DCS机柜及卡件等。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内容违法或者不当的,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系统以盖章后的书面形式提交,否则将不予受理。招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在规定时间内答复异议的,对异议答复结果不认同的,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向投诉受理部门投诉。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
标段信息
1. 海油发展-节能环保公司循环水一体化节能设备购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5-CNCCC-HW-GK-7589/01
发标日期
2025年07月24日
主要技术规格
循环水一体化节能设备1800~2500t/h0.3~0.5MPa100μm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1)合同签订后,投标人应自收到招标人设计服务开工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交循环水系统一体化节能方案,方案须经招标人评审合格。(2)投标人应自收到招标人设备供货通知之日起50日内完成全部货物交付验收工作。
交货数量
一套
招标范围
出资比例
生产能力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
(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 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
(1)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水泵或水轮机供货或销售业绩。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合同和2)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合同签署页(具有双方签字或盖章)、货物名称、用户签字或盖章的到货验收材料。
(3)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除提供年度协议外/框架协议/费率合同,还应提供相应的已到货订单,订单内容或编号应与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相关联。同一个年度协议/框架协议/费率合同下提供1个或以上的订单及与订单对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